控訴所購國泰建設豪宅掉漆的葉女,29日率眾到國泰總部前拉白布條抗議,葉女對在場媒體表示,她驗屋時發現建設公司未依規定施作前後門防水閘門,且自己要求有1戶3間廁所在做客變,但磁磚卻貼錯,主臥室也沒有冷氣排水管,大理石地磚也龜裂。
葉女指出,該建案從2014年開始施工,到完工取得使用執照期間,國泰建設就以工安危險為由,數度拒絕她進入建案工地監工勘查,且國泰始終也從未拍攝任何工地施工照片給她,這種不合理現象她問過律師,認為此舉構成《公平交易法》中的隱瞞重要資訊。
葉女氣憤地說,消費者一旦簽立定型化契約後發現違法情事,為何無權說「不」?為何她必需要配合建商不合理的交屋模式,連建商違法、違建都必須概括承受,這就是內政部所謂的保障消費者嗎?
對於葉女現身指控,國泰建設發言人林清樑回應,公司均遵照法規設置防水閘門,是葉女對法規解讀有誤;雖然3間廁所客變磁磚貼錯,但去年7月已經協助修正完畢,可是葉女還是遲不願完成交屋、後續貸款手續。
國泰建設表示,該建案從2017年9月就交屋,公司也告知葉女最後期限是今年4月22日,但葉女遲未辦理,公司無法容忍民眾的態度,因此已與她解除契約,依約沒收15%總價金,並將從葉女3000萬元訂金扣除餘款,辦理法院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