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指出,藉由本案的審理,不斷的在提醒國人,曾經發生過這樣不公、不義的司法關說醜聞,然而,現在的政府執政3年多了,卻什麼也沒做,繼續延宕《妨害司法公正罪》的制定,使司法關說的事情還在繼續發生,例如日前桃園地檢署涉嫌關說案,嚴重破壞了司法公正及公信力,嚴重破壞了國人對司法的信賴,這才是令人痛心及擔憂地方。
馬英九強調,就像他對司法關說醜聞的處理一樣,他會繼續為杜絕司法關說奮戰,那些企圖以告他、起訴他來打擊他的人,馬英九說,這些都不會得逞,他對關說司法的人,沒有妥協的空間,絕不妥協,馬英九強調,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對法院的公正有期待。
此案一審馬英九獲判無罪,二審高等法院2018年5月15日改判4個月,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年1月三審合議庭不認同有罪判決,認為應查明馬英九洩密的具體內容,撤銷二審有罪判決,全案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合議庭今當庭問馬英九,2013年他聽取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司法關說案及接下來告訴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的具體內容是什麼,馬英九回答,是口頭將黃世銘書面報告的內容摘要告訴江宜樺,在之前偵查都說過了,至於細節,因過這麼久了,已記不得了。
檢方則認為,馬英九當時明確將偵查機密告訴江宜樺,罪證明確,卻以忘記了來塘塞,但馬英九與他的律師團仍是認為,案發當時馬英九是為處理國會立委及政府官員涉入司法關說案,是為了穩定政局,但檢察官至今仍無法舉證,拿不出具體罪證來證明馬英九涉及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