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6日,我在公民廣場外的大台上,黃之鋒原本正在分享,他把麥克風交給我,自己翻進去公民廣場,我拿著麥克風呼籲大家跟進。這一衝,開啟了雨傘運動,我因此被判刑,曾入獄二個多月。
【一國兩制下的港人心聲09】羅冠聰:當公民無法再踏進公民廣場
羅冠聰是雨傘運動核心成員之一,23歲時當選立法會議員,成為香港史上最年輕議員,後因宣誓風波,任職9個月後遭取消議員資格。
公民廣場原本是讓市民能在政府總部前示威抗議的場所,過去被稱為「門常開」,象徵政府聆聽民意。過去很多示威,好比反國民教育、反新界東北發展運動等,這裡都是啟動地點。在這邊示威的很多集會,對香港是很有影響力的,它肯定改變了我,也改變了許多香港人。
但2014年8月後,公民廣場被圍封。很諷刺吧!公民進不去公民廣場,政府聽不到市民的聲音,市民不被允許在這裡示威。
小時候,我家是不談政治的。2010年時,諾貝爾和平獎頒給劉曉波,那時我讀中學,校長公開批評劉曉波不愛國。我很好奇,一個諾貝爾獎得主,應該有卓越貢獻,校長怎麼會痛罵他呢?放學回家,我上網查資料,很驚訝發現原來不是校長說的那樣。那是我認識公平、自由以及人權的開始。
我曾選上立法會議員,卻被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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