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地院法官郭玉林與吳俐臻,因宿舍種菜問題爆戰火,還延燒到判決書上,郭玉林不僅在今年4月10日的判決書中指責吳俐臻法官的爸爸在法院宿舍種菜,今年1至間,郭玉林在勞資糾紛的民事判決書上,也批評吳俐臻法官在2014年判原住民王光祿持獵槍案有罪的刑事判決,是任意變更法律見解。
除此之外,郭玉林在民事判決及行政訴判決中,對於司法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是否浪費司法資源,以及台東地院法官工作分配加以評論,由於寫的內容看不出與案件本身有關,當事人收到判決書後看完一頭霧水。司法院調查後,發現郭玉林法官共6次將判決不相關的見解置入判決書內,有違判決書格式,並有失判決文的莊嚴及神聖性,已損及司法形象,台東地院因此將郭男移送法官評鑑。
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郭玉林法官無端前後反覆6次故意於判決書中置入與本案無關事項,事後還辯稱是法律見解,毫不知錯誤與悔改,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並建議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的其他職務,或其他較重的處分,以資警惕。本案被害人吳俐臻法官,因為表現優秀,已在今年5月由試署法官升任實任法官;案發時的台東地院院長唐光義則被調職至台中高分院任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