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鴻斌法官當時對女助理說,他妻子當晚不在家,是「FREE」的,對女助理有多次不當言行,女助理隱忍不發,還被陳鴻斌要求不能與其他已婚男人約會,否則他「不會原諒她」,直到其他法官發現,實在看不下去,才鼓勵女助理勇於出面指控,逼得陳鴻斌在遭拔官前火速辦理退休,陳鴻斌還辯稱有替女助理介紹男朋友,但職務法庭仍在今年2月下重手判陳鴻斌免職,他退休金已大縮水,但此案已重創司法威信。
法官助理不具公務員身分,而是由各法院遴選聘用,採1年1聘的方式任用,遴選一次可連聘4年,必要時可再連聘4年,適用《勞基法》,至於是否續聘,法官具有關鍵的決定權,若未續任,也沒資遣費,這讓不少受委曲的法官助理,只能敢怒不敢言。
近來已有不少法官認為,應將法官助理納入正式公務人員編制,以解決現行法官助理職責不清及待遇不盡公平的現象。法官助理月薪依學歷從4萬4,4892元至5萬4,868元不等,逐年加薪到最高近7萬元,雖是短期聘用職缺,仍吸引不少法律系畢業生報考,不少法官助理更是擁有律師資格,成為法官的得力助手,也有法官助理邊工作邊準備國家考試,有的法官助理通過律師考試後,憑著以往在法院的經歷,即可與律師工作無縫接軌。
由於法官助理錄取後,每年都可能不獲續聘,幾乎成了法院裡最沒有聲音的員工,有時遭受不公平對待,也只能默默承受,過去曾有法官將判決書的寫作工作交給法官助理,被戲稱是「全額交割股」,也有不會打字的法官,以口述判決或手寫判決的方式,請法官助理幫忙打字,讓他們得做額外的工作,但為了保住飯碗,法官助理也只能照辦。
如今,又傳出新竹地院庭長吳振富將法官助理當成私人家僕使喚,新竹地院調查時吳雖說,只是請同事幫忙,吳的同事也替他說項,指可能是因他的家人最近身體狀況不佳,家事公事兩頭燒,才會逾越公私分際,但司法院長許宗力及新竹地院院長周煙平得知此事極為重視,調查後勢將嚴懲,以避免低迷的司法威信再遭重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