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振富庭長於學術界也頗獲好評,曾在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及東吳大學法律系擔任講師,授課內容包括民法、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實務等,也曾任律師公會講座,還在東吳大學法律系模擬法庭,穿上法袍扮演法官角色,與學生分享法庭的工作心得,由於吳振富審判實務豐富,表達能力不錯,頗獲學生好評。
知情人士指出,吳振富可能因擔任案件量多的民事執行處庭長,得時時刻刻注意金額龐大的法拍及查封等執行工作,還另兼任教職,工作量大,因此分身乏術,才會請女助理幫他蒐集上課用的法學資料,甚至在學校考試時,請女助理幫忙出考題,使女助理淪為他的私人家僕,等於是除了應該做的公務外,還得兼做學校助教的工作。
本刊調查,該名被害的女性法官助理,學歷與外型都相當亮麗,行政與專業能力更是她的強項,因生涯規劃,目前沒有司法官資格,而在新竹地院擔任法官助理多年,一直受到法官及庭長重用,她也都逆來順受,以求完成長官交辦公務,但由於看房子與面試家教,實在是超出法官助理工作範圍太多,新竹地院不護短,決定進行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