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煥宇首次入獄是18歲,當時念高職汽修科的他成績不差,夢想開間修車廠,因為與14歲小女友發生關係,遭對方父母提告。訴訟期間,他無心念書,到舅舅的葬儀社工作,從縫補大體及化妝,到蓋棺入殮通通要做,還「常常要跟屍體睡一起,不然大體會被別家搶走。」後來,他因妨害性自主被判3年8個月,入獄2年後假釋。
【更生滷新味2】親友接連離世 獄中無法捐肝救子是他最大遺憾
想重回社會的更生人常不被接納,曾煥宇明白碰壁的痛,「像我弟弟找到工作後,被公司發現有前科,就被開除了。」弟弟曾煥翔如今在滷味店工作。過去曾煥宇與弟弟曾一起搶超商,那是他第二次入獄,因第一次出獄後,「我就開始不學無術,覺得人生沒有未來。」
出獄後,自卑讓他連同學會都不想參加,「正常的朋友我不要了,靠自己就好,那時候到處混,去舞廳賣賣藥,K菸、大麻,一級到四級毒品都有,不然就是常跟朋友拿槍來玩,我沒毒癮,當時心態只要賺錢就好,人生沒有方向。」金錢暫時填補了心中缺口,卻也遮蔽是非。
某天他和弟弟吃了搖頭丸、拉K,2人神智不清拿著瓦斯槍搶超商,但什麼也沒拿。弟弟曾煥翔語帶內疚地說:「其實是我好玩提議的,但我做這件事沒有後悔,至少讓我進去關,醒過來,不然我可能變更糟。」曾煥翔被判7年8個月,但那時曾煥宇在假釋期犯案,需合併第一次的刑期,因此入獄9年10個月,不得假釋,他戲稱第一次出獄的1年多時間,「只是出來透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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