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2日下午,記者前往台北市「合眾資產管理公司」,欲採訪被投訴「信託詐欺」的該公司負責人顏志宇,記者表明雖然檢察官未起訴顏志宇,但全案疑竇重重,有諸多荒謬情節,希望他能出面,針對投訴人高為邦的指控提出說明,卻遭到該公司鍾姓副理擋駕,他表示顏總在開會,留下名片即可,他自然會與記者聯絡,但直到截稿為止,顏志宇並未出面說明。
對此,80歲的高為邦不屑的說:「他當然不敢出面,因為他無法自圓其說,越解釋破綻越多」;高為邦堅稱,雖然官司打輸,在法律上顏志宇無罪,但他要將這個精心設計的騙局公諸於世,因為他相信類似投訴無門的被害人不只他一個。
高為邦說,10年前,他受邀參與投資一個位於台北市中正區一棟五層樓的建案,他佔40%股權,純粹投資,並未參與興建、銷售,但房子蓋好了,使用執照還沒拿到,營建商就落跑,股東之一的鮑姓友人,找來一位買主羅金聲,雙方磨了許久,終於談妥2550萬元成交,但最後一刻,羅金聲無預警反悔,不買了!
賣屋一事停擺一年多,且因為股東齟齬,高為邦找台北建商接手,遭其他股東杯葛,搞得他覺得這個投資很麻煩,寧願少賺一點,也想趕緊脫手,因此,2011年5月,羅金聲來訪,表示他又想買了!這一次,其他4位股東都願意賣,只要高為邦同意就成交。
羅金聲還說,他建議找銀行信託部,辦理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確保交易能順利進行;羅金聲還承諾,只要房屋產權信託給銀行,隔日就支付1000萬,滿腦子想著趕緊獲利了結的高為邦,當然同意這個誘人的條件。
2011年6月15日,他到了指定簽約地點,那是在台北市復興南路的一家建設公司,並非銀行,高為邦當時提出質疑,但該公司經理趙毅文立刻解釋,他們公司是合庫銀行投資的子公司,也可以辦理不動產信託買賣事宜,而趙男的名片上寫著「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合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銀行投資)等字樣,事後查證,這兩家的確是合庫銀行投資,問題是,同一住址還有合署辦公的另一家公司「合眾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問題就出在這家!
高為邦說,當時他已經遲到,另外4位股東都簽署,也用印了,只剩下他,於是他匆匆在一式七份的「信託契約書」上逐一簽署,這時,趙毅文熱心的說要幫高為邦蓋騎逢章,就將其印鑑拿走,沒想到,他偷偷的蓋了一份「土地、建物改良物抵押權設定契約書」。
就因為讓印章離開視線,高為邦等人不但1000萬元拿不到,一年多後發現房子被強制執行,落入顏志宇手上,這才知道自己變成保人,而且負債逐年增加,且根據這份借款合約,非得三方同意才能解約,迄今,高為邦等人負債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