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垂正下午5點與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共同舉行記者會。陸委會表示,鑒於我方一直苦等港方的正面回應,但至今沒有下文,為實現司法正義,務實處理本案,今天下午已透過台港既有管道正式致函港方,並表達兩點立場。
第一、希望港方依先前公開承諾提供合法協助,就我方於2018年3月16日、4月26日所提刑事司法互助請求書之請求事項及相關在港卷證資訊,例如認罪書、庭訊口供等,提供我方赴港人員攜回。第二、因本案犯嫌涉及重罪,為免犯嫌有逃亡滅證之虞,希望港方協助我方赴港人員確認犯嫌身分及帶回,勿使重案犯嫌逍遙法外。
陸委會表示,港女命案發生以來,我政府立場一貫、明確,就是伸張公義,早日還給被害家屬公道,相信這也是台港兩地民眾的期待。我方希望,港方對於我檢警赴港將犯嫌暨事證帶回一事,能夠儘速正面回應,並提供相關協助,讓本案能夠圓滿解決,以符合各界的期盼。
陸委會也指出,昨(21)日已發出新聞稿呼籲港府,儘快安排台港雙方主管部門坐下來討論如何建立司法互助機制,以有效處理個案,並從根本解決問題;法務部也在昨日記者會,提出三項原則包括:台港都有管轄權,基於審理便利性,應由港府優先審理、我政府會透過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處理本案,沒有拒收問題、政府從未放棄管轄權,絕不卸責,另建議兩項方案:我方願提供相關事證,供港方審理;港府有無管轄權一事,應由香港法院作出正式裁定。
不過,陸委會表示,依據港府保安局昨晚的公開聲明,港方仍無意受理,且對我方所提建立台港司法互助機制的建議,亦無正面回應,我方對此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