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赴日出席德仁天皇登基典禮,期間由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代理職務,張建宗今召開記者會說明港警水砲擊中清真寺事件以及陳同佳案,張建宗指出,陳同佳是自願前往台灣自首,並由港府協助前往台灣,不存在「被自首」和政治操作。
張建宗表示,台灣曾對陳同佳發出有效期30年的通緝令,全世界的作法都希望能早日緝拿通緝犯到案,並指出「一個自首的人,有關方面應即時收押才是常理及符合國際的做法。」
針對台灣要求以司法互助方式辦理陳同佳案,張建宗則指出,香港在該案中的司法管轄權沒有角色扮演,依香港奉「屬地原則」的司法體系,無法處理境外的犯罪行為,因此港府只有依陳同佳洗黑錢的證據將其起訴。
張建宗則呼籲台灣不要將簡單問題複雜化,不要用政治考量凌駕法治公義,特區政府能配合的一定會配合,但一定要他們能力範圍能做到的才可以,不能強人所難,並批台灣拒絕陳同佳投案「匪夷所思,令人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