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五進五出廣告公司,台灣第一家超級市場「西門超市」是他策劃的,他賣過便當,也拍過紀錄片《芬芳寶島》,他騎著機車,攝影機夾在大腿間,邊走邊拍。晚近,他籌辦黃大魚兒童劇團,創立文學刊物《九彎十八拐》雙月刊。他有源源不絕創意,講起腦海那些不被採納的創意,至今還是扼腕:「我們刷牙嘛,再怎樣也沒有用手指頭靈活,所以我想說可以發明一個指尖套,哪裡刷不到,就用手指頭去摳,哪有可能不乾淨?還有,美國人養狗很普遍,但我們可以DIY狗屋,外銷到美國,那時候民國50幾年,我沒錢,也沒人要做。」
【黃春明專訪2】「愛迪達」譯名出自他的創意 寫作叫好叫座是IP鼻祖
小說家求學一波三折全因「桀驁不馴」4個字,這樣性格的人當老師自然也不是太安分,23歲,他屏東師範畢業,當了3年國小老師,發現志趣不合,退伍後跑去中廣宜蘭台當廣播主持人和記者,結識了同期當播音員的老婆林美音,2人相戀結婚,31歲,他又跑到台北廣告公司謀職。其時,有個廠商賣一款叫「雅力」的外國鞋子,那個年代最夯的品牌是「中國強」,他獻策說,不如把外國鞋的名字直接音譯,好聽又好記,廠商問什麼名字?他答:「愛迪達。」是了,我們現在琅琅上口的愛迪達就是出自他的創意。他還懂得贊助省運會明星每人一雙鞋,帶動流行,一鞋難求,連傅達仁都跑來請他幫忙弄一雙穿看看。
有創意的人不愁這世上沒有容身之處,但他只願意在小說安身立命。早年,投稿《文學季刊》是沒有稿費的,但小說家甘於在明星咖啡館,一個字,一個字,心甘情願慢慢地修改。大兒子黃國珍回憶:「大概我念幼稚園的時候,我父親常帶我去明星,他給我點一杯牛奶,給我畫筆跟一疊圖畫紙,自己在一旁就寫起來,心無旁騖,一寫就是一整天。」小說家創作也並非閉門造車,小說草創階段,他會把故事說給親友聽,從朋友臉上的表情、反應,決定哪些段落該刪、哪些改留。他創作不用艱澀的字眼,全然口語,文字有畫面感,故而80年代台灣一班新銳導演爭相改編其作品:《兒子大玩偶》《蘋果的滋味》《看海的日子》,部部叫好又叫座,說他是IP鼻祖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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