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現,身為水電工的廖正中完全依照自己設定的自殺計畫行事,陸續完成鐵絲網、塑膠網等自殺工具的製造及布置,最後再帶著女兒自殺,種種證據也都支持這樣的推論。不久,法醫的第二次驗屍報告出爐,這次在廖正中的肺部驗出微量的矽藻成分,是第一次所沒驗到,死者生前落水的可能性因此大增。
幾天後,旅美國際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來台參加研討會,警方特別向他請教,李看過現場蒐證照片、影片,並和法醫中心人員交換意見後,認為這起雙屍命案是「包裹式」自殺,也就是廖男殺害女兒後,抱著女兒鑽進籠內,自行封口,最後滾入潭中結束生命,檢方最後也將全案以自殺結案。
賴順來告訴本刊,當年8月9日,廖正中利用與女兒見面的機會,先帶宋女及女兒外出遊玩,之後再到一間速食店用餐。離開餐廳時,廖男趁宋女不注意,攔了計程車回到蘆洲的租屋處,宋女雖向蘆洲警方報案,卻來不及阻止悲劇發生。
警方事後調查,廖正中是在8月11日前後,帶著女兒及自殺工具,開車前往台北市文山區停放,接著再轉往石碇,將女兒殺害後,再抱著女兒自殺。
對於這起命案,賴順來表示,從死者緊抱女兒的狀況來看,他對女兒的愛極為濃烈,但用這種手段達到與女兒「永不分離」的目的,實在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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