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知學校「以德報怨」,僅讓他賠償30萬元,就達成和解,校方還同意放棄一切民、刑事請求權,撤回已提出之民事訴訟,並具狀請求法院,給予被告易科罰金及緩刑之宣告,學校都放水了,法院當然輕判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更離譜的是,謝銘元在與學校對簿公堂之際,竟能順利升等副教授,讓學校許多奉公守法的教授大呼不可思議。
一位教授告訴記者:「真不知道謝銘元是如何在一審有罪、被重判的情形下,與校方達成暗盤交易?而這段期間,他囂張的到處檢舉同事、亂扣帽子,雖然不了了之,但也產生寒蟬效應,難怪有未經證實的消息指出,謝銘元恐嚇要抖出校方不堪內幕,換取校方的妥協」。
校方「以德報怨」顯然並沒有感動謝銘元,在與學校對簿公堂的這幾年,謝銘元繼續大膽的利用「戶外遊憩學會」與自己成立的「台灣數位休閒管理學會」到處標案,這些案子因為沒有偽造文書,所以不犯法,可是,卻違背他與學校的聘約,某教授說:「雖不犯法,但違約情形足以讓他解聘」。
初步估計,他這幾年用2個學會的名義標案,預算金額超過1500萬元,以行情來推估,2成利潤跑不掉,他至少個人入袋300萬元,難怪許多教授對於該校主事者「以德報怨」的態度大表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