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銘元一審被依背信罪判處徒刑8個月,如果二審維持原判,甚至判得更重,他不但得面對牢獄之災,恐怕會失去教職;而他最後竟然能夠只賠償30萬元,就與校方達成和解,在上訴期間還順利升等副教授,令許多該校教授跌破眼鏡,許可達透露,客委會那個案子的利潤,遠遠超過30萬元,付了給學校的賠償金,他還有賺頭咧!
此外,儘管這幾年官司纏身,謝銘元繼續大膽的利用「戶外遊憩學會」與自己成立的「台灣數位休閒管理學會」,背著學校標得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台中分局『2016新社農村再生政策宣導推廣計畫』、水保局南投分局「2015年彰投雲嘉地區農村社區技藝文化推動示範計畫」、「2014年彰投雲嘉農村文化典藏推廣計畫」、農委會水保局「農村再生社區評鑑機制運用性之研究」……等,加起來預算金額約一千五百多萬。
但這些案子因為沒有偽造文書,所以不犯法,可是,卻違背他與學校的聘約,一位教師說:「單就這一點,學校解聘他,就有充足的理由」。但即使如此,謝銘元因為順利與校方和解,獲得緩刑,很可能連最近召開的「教師評議會」,他也會安然過關,保住專任副教授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