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犯下這樁精密綁架案的,是苗栗的地方混混、討債為生的邱和順,加上9名共犯一共10人。最後數人被判死刑。
【不完美的正義番外篇】找不到屍體的陸正案 案發兩年後在當地找到無名童屍
發生在1987年的陸正案,是台灣治安史上重大案件,新竹一名國小四年級學童陸正下課後遭擄走。新竹警方一直抓不到歹徒,直到九個月後,台北市刑大宣布破案,稱陸正已遭歹徒撕票。
然而,全案除了嫌犯自白,幾乎沒有重要物證。警方在邱和順家中找到一把小刀,但經鑑識,邱和順的義務律師尤伯祥說:「上面沒有血跡反應。」勒贖信封上採到的7枚指紋,「只有一枚可以辨識,其他殘缺不全,那一枚指紋的鑑定結果,跟10個疑犯通通都不相符!」
警方還在邱和順家中搜到早年捕魚用的繩索,說這正是當初在高速公路橋上取贖金時垂吊所用的繩索,然而警方拿著繩索至犯案現場模擬時,繩索長度根本不夠。後來檢方稱,用好幾條繩索綁起來,長度便足夠。
但到底是幾條?仔細翻閱卷宗,可發現繩索數量一改再改,有3條、4條、1綑,但繼續再往回頭翻到最初的卷宗,警方搜索紀錄上,物品名稱是繩索,「數目」欄目明確寫著「壹」,大寫的壹。至於後來才冒出的好幾條繩索是何時、何地搜出,翻遍卷宗都找不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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