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指出,換妻粉絲團會員有時也會直接從臉書及推特交換裸照讓彼此「審核」,略過吃飯、喝咖啡等程序,方便初次見面就約在房間「肉搏戰」,參加者多數是夫妻或情侶,有時為增加樂趣,也會開放給沒女伴的「單男」參加,團員通常都會約束全程戴保險套,甚至也會使用「指套」,但仍不時有擦槍走火,導致懷孕甚至染上性病的情形。
李男與妻最後會鬧上法院,是因為鄭女2015年跳過粉絲團撮合,與一名蔡姓男子私約,進而交往,2人愛苗一發不可收拾,還會一同牽手出遊、相互餵食,甚至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幽會。李男察覺有異,跟監後抓姦在床,對鄭女與蔡男提告通姦,並求償200萬元。
鄭女遭丈夫抓姦在床挨告後,也提告反制,還爆出丈夫帶她參加換妻活動,曾害她懷孕,還得了菜花,還說很痛恨丈夫帶她接觸這圈子,想到就骯髒,鄭女還指丈夫並將她穿著泳衣、浴袍的多張露乳清涼照po在「樂×妻」粉絲團,涉犯妨害風化罪,後來雙方離婚,面對遭丈夫求償200萬元,她訴請「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反制,獲判可拿到366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