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下來當然會出事,初期是易科罰金,但是案子一多,法官認為我累犯,判刑2年。我不想坐牢,開始跑路被通緝,躲在親戚家裡,期間我還是在銷售贓物,反正腳已經踩進田裡,多髒一點沒差。那時,我跟交往13年的女友辦了婚宴,但怕被抓,不敢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後來還是被警察逮到啦,坐牢時老婆跟人跑了,很傷心。
【心內話】浪子回頭當老爸
我年輕時愛玩,高職畢業就跟女友生了一個兒子,但我們不合,訂完婚不久就分開了,兒子都是我媽在帶。退伍後,我不想領死薪水朝九晚五,頂下一家遊樂場,做水果盤、柏青哥,短短幾年賺了1千多萬元。陳水扁當台北市長時掃蕩八大行業,我把遊樂場轉手給一個角頭,改去搞拆除工程。那年代台商西進大陸,留下很多工廠,因此認識一群竊盜集團,我幫忙仲介,只要有買家出價要什麼,我就請他們去偷。泡水的工廠機台可以賣2百萬元,電腦、手機、電纜…都很好賣。
35歲關出來,親戚介紹我去學汽車美容,我很認真,終於自己開店。我沒回頭找那些朋友,因為入獄時,爸媽、阿公、阿嬤、兒子都來看我,我不想再讓家人蒙羞。阿公從小疼我,會帶我去抓蝦,他說會等我出來,他沒說謊,等到我出獄1個多月才離世。
浪子雖然回頭,每個女友還是交往2、3年就不了了之。48歲那年,朋友介紹我認識一個印尼逃逸外勞,她當看護時薪水被仲介扣住,逃跑8年,在台北地下街賣過衣服,在手機工廠上過班,也開過餐廳。認識半年,我們就決定結婚,她會煮飯、洗衣服、打掃,家人都很喜歡她,我也想要安定。
前年3月,我陪她自首,繳了1萬多元罰款後她被遣返回印尼,我再去印尼娶她、面試、辦各種手續,她也懷孕生下兒子,但孩子沒有國籍,我們又去醫院驗DNA,證明法律身分。等了2年,今年她終於拿到居留證,成為合法的台灣人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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