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好賭,跟我媽離婚後,工殤意外身亡。我媽一個人開旅行社,開始生意還不錯,我們二個人住高雄透天厝,屋裡堆滿很多禮盒,她時不時就要我拿腰果去學校送老師。旅行社不好賺,大概在我念國中時收掉,我媽跑去賣場做銷售。一次,她妹妹公司要融資,她應該是覺得反正沒什麼好失去的,就去作保,最後負債6000多萬元。
我念大一時,透天厝賣了,她在高雄八五大樓租小套房。我念大學住宿舍,寒暑假不可能把換季衣服帶回高雄媽媽的套房,雜物明顯比室友多太多了。畢業後在台北永和租房子,心想這個空間就是我的了,買來的衣服可以從房間堆到走道。
我喜歡買衣服,小時候看到親戚穿ROOTS,自己只能穿迪索奈爾這種賣場的成衣會覺得自卑,大學打工賺來的錢拿去買衣服,大概是填補這個遺憾。有一次我穿新毛衣去考試,考完還被同學提醒吊牌沒拆;衣服太多,一天穿一件,一年穿搭都不會重複。衣服塞爆了,就買新的整理箱放進去,騙自己說沒這麼多東西。

媽媽生病後,我搬回高雄,送掉一堆衣服,留下的裝箱還是有十幾、二十箱。媽媽住院,我在家沒事做,看到整個家被東西塞滿,又捐了一些。去年八月去新加坡讀書,等於在台灣沒地方住了,只好1年花3萬元租迷你倉儲,空間有限,被迫整理人生,最後只留4箱衣服、2箱書、1箱生活雜物─裡面是媽媽留下來的相簿、咖啡壺和電風扇,那是我和媽媽生活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