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清芳提告後,她與宋學仁在6月初的某日一同到台北地方法院新店家事法庭,在法官調解下,達成離婚及分配財產共識,張清芳共可分得宋學仁約16億元財產,包括13億元現金及股票,另外一棟價值3億元豪宅。
歌手張清芳6月22日主動發聲明宣布與百億身價的投資銀行教父宋學仁離婚,表示是因「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而結束15年的婚姻。消息一出,各項傳聞不斷,有消息指出是宋學仁提議離婚,但本刊調查,主動提出離婚的人是張清芳,她委請律師賴芳玉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要求與丈夫宋學仁離婚及分配夫妻財產,要求離婚的主要理由,是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
張清芳與宋學仁婚後第10年,2015年,二人為了兒子的中文教育,舉家搬回台灣,在外雙溪自建400坪別墅定居,宋學仁仍是以兒子與事業為重心,張清芳做什麼事,都要宋學仁同意,張清芳曾抱怨,先生宋學仁太沒有安全感、太嚴厲了,她在這樣的婚姻與家庭生活中,覺得自己是局外人,丈夫事業忙錄,她在家裡的時候,有時覺得很孤單。
知情人士指出,張清芳長久以來,覺得在婚姻中逐漸失去自我,原本她為了二個兒子,可以忍住心中不同想法,但近來二個兒子多數的時間都在國外,丈夫也沒有太多時間可以陪她,張清芳因此斷然決定結束這段15年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