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5 05:58 臺北時間

【張清芳分走十六億6】名女人離婚都找她 美魔女律師告大亨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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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賴芳玉(中)在司改國是會議中,提案通過讓性侵被害人審核被告假釋案。(劉志原攝)
賴芳玉(中)在司改國是會議中,提案通過讓性侵被害人審核被告假釋案。(劉志原攝)
賴芳玉催生《家暴法》、曾被譽為「台灣最著名家事案件律師」,執業至今已經超過27年,多年來參與婦運、援救受暴婦女,成為演藝圈中女星們的最愛合作的律師,賈靜雯、金友莊、王靜瑩、于美人、柯以柔、何如芸等人離婚都委任她,她也為名流級的李晶晶、王泉仁打離婚官司,甚至呂安妮被王文洋告妨害自由,出現在呂安妮身旁的也是賴芳玉,連近期張清芳和宋學仁離婚,都是透過她發布聲明稿。
賴芳玉從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業後,以高考律師考試第3名之姿,成為當年台灣社會少數的女性律師,她身材瘦小說話輕柔,但捍衛女性權利絕不手軟,她幫王靜瑩打理離婚官司時曾說:「藝人是弱勢者,並非每個人都賺很多,他們是人力派遣的勞工。」賴芳玉出書時,王靜瑩也曾為她寫下推薦文,「賴律師陪伴我走過人生中的低潮,說是委任律師不如稱作心靈輔導師,對於我更為貼切。」雖然為不少女星打離婚官司,賴芳玉依舊秉持原則,就是官司不是只有輸或贏,家事律師應該幫助整個家庭,而不是製造對立。
賴芳玉曾為不少名女人打離婚官司,何如芸出庭時痛哭,賴芳玉也在旁給予安慰。
賴芳玉早年曾在民間團體為受暴婦女設立的「庇護所」當義務律師,看過無數慘況,曾有婦女被丈夫綁起來射飛鏢、從2樓丟下去,因為害怕生命被危害而不敢對付丈夫,也因此賴芳玉和婦團一起倡議催生了《家暴法》,讓受暴婦女勇於訴諸法律並受到保護。
多年來,賴芳玉除了要處理許多名人的離婚官司訴訟,更為了兩性平權、家暴、性侵等受害案件奔波,也因為工作的關係,讓她的身份格外敏感,孩子還小的時候,她幾乎不敢現身學校,出遊也得前後走,就怕家人的安全因為她而受到影響。
★《鏡週刊》關心您:遠離家庭暴力,可通報全國保護專線113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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