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王文淵則提出王永慶生前簽署的委託書等4項鐵證,證明120億元股票是委託老臣管理,要將財產信託讓台塑集團永續經營,最後獲不起訴,成為護產成功的關鍵。不過,王文洋已提再議,並提出未曝光的家族繼承人會議等2份關鍵錄音檔,試圖翻案。
本刊調查,檢方對本案決定不起訴,關鍵在於調查後認為,王永慶及王永在兄弟經營台塑集團有成,且2人都有「富不過三代」觀念,因此早將財產逐步信託,沒要留給子女,加上王文淵等人手握物證、人證、事實及官方認證文書等4大鐵證,可以證明120億元股票並非遺產,對被告不起訴,等同王文淵等人護產已取得初步勝利。
檢方調查,王永慶生前委託台塑老臣洪文雄代為處理海外投資公司,並將財產信託,因為王永慶認為富不過三代,目的就是為了台塑集團的永續發展,洪文雄三度被檢調約談也提到這段往事。
此外,洪也向檢方證實王文淵是受王永在指示,要把這2家公司的財產全部交付信託,這也是後來王文淵要他以受託人的身分協助,將誠威、穩昇公司的資產信託給位在百慕達群島的Ocean View公司,改由Ocean View公司擔任受託人,他在相關信託文件上簽名後,再交由美國律師辦理,因此,誠威、穩昇公司形同由王文淵、王文潮、王瑞華、王瑞瑜和他等5人組成的行政管理委員會共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