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2018年7月29日凌晨,魏立豪(綽號小象)、蔡柏源、佘昱成、郭沛紋、邱文楷等人,將A女從酒店帶出場,到台中市某汽車旅館開了2間房,魏男逼迫A女喝下5包「毒咖啡」,見A女意識逐漸模糊,他先性侵得逞,然後對蔡柏源等人說:「要幹趕快去幹」,不過,僅蔡男接手繼續姦淫。
到了清晨6點多,A女還意識模糊,身邊躺著蔡柏源,魏男故意踹開門,怒氣沖沖的指責她:「為何勾引我朋友,為何誣指我性侵?」然後毆打A女,使她陷入極度驚恐,最後魏男詐稱身上的20萬元不翼而飛,一口咬定是A女所偷。
無辜的A女打開皮包自清,裡面只有500元,根本沒有魏男聲稱的贓款,但他卻揮拳毆打A女,脅迫她賠償20萬,A女懾於其淫威,交出提款卡與密碼,上午8點多,由魏男轉交郭沛紋、邱文楷,盜領5萬6,000元;而魏男勒索錢財得逞,全數交給魏男,向「藥頭」購買1萬2,700元的K他命,與同夥一起吸食享用。
到了當天中午,魏男還不願意放A女走,他先威逼被害人洗澡給他看,然後威脅她要與在場所有人「大鍋炒」,A女苦苦哀求,最後魏男要求A女幫他與佘男打手槍,再跳豔舞讓眾人觀賞,之後,魏男難忍欲火,又在所有人面前性侵A女一次。
魏男自己爽完了,變態的他,竟然逼迫A女與佘男性交,還嗆道:「不做的話,我就幹死妳」,臨去之前,他指示佘男:「你留在這邊顧著這個女生,不要讓她跑掉」,自己則拿著剩餘的贓款購買金飾鑽戒。到了下午3點多,旅館催促退房,佘男才釋放A女,這夥惡狼,拘禁A女整整12小時,讓她身心受創甚鉅。
台中地院審理時,魏立豪否認灌毒,毆打、性侵A女,堅稱有給A女1萬元,是性交易,至於盜領5萬6,000元,他瞎掰說是A女想領錢,他委託郭、邱幫忙提款。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魏男惡行令人髮指,又毫無悔悟之心,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因此依「強盜而強制性交罪」判處徒刑12年6月,「轉讓偽藥罪」部分判刑5月。郭沛紋、邱文楷案發時剛年滿18歲,涉案程度比較輕,依「加重強盜罪」各判處3年7月,蔡柏源則是坦承犯行,又與A女和解,但所犯均是重罪,法官援用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予以減刑,依乘機性交罪判刑1年8月;至於負責看顧A女的佘昱成,被控趁機上下其手,同時觸犯「乘機猥褻罪」、「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法官從重依乘機猥褻罪處斷,判處徒刑1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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