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書指出,廖女與丈夫陳男結婚6年,婚後她到某醫院擔任護理師,一開始都還很正常,但從去年3月開始,陳男發現太太常常用手機通訊軟體聊天,一聊就聊到半夜,醫院沒有排班的日子也經常外出,而且不太接電話,讓丈夫起了疑心。
直到丈夫在家中電腦發現太太與黃男的曖昧對話內容,互稱「親愛的」,還說「想要抱抱妳」「親親妳」「今天沒有抱你耶」「明天抱久一點」,而某次對話紀錄還顯示黃男向廖女說「呵呵妳脫光光我看過了」,陳男才察覺太太有外遇。委託徵信社調查發現,太太還與黃男手牽手進入黃男家中。
丈夫出示錄音顯示,太太曾向他坦言外遇,透露會和黃男在診間親親、抱抱,兩人還一起去泡過湯,黃男看過她的裸體。兩人的不倫情事暴露後,黃男曾傳訊給陳男表示,「我如果有做了影響你夫妻家庭的行為,確實非常欠缺考慮,深感愧疚及抱歉。從來沒有想破壞,拆散別人家庭的做法」等等。
法官判定,廖、黃兩人發生婚外情的事證明確,侵害了陳男的配偶權,斟酌雙方身分資力,判定黃男要賠償精神慰撫金40萬,而廖女要賠20萬,共計60萬給陳男。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