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表示,在桃園機場附近設置風機,有影響目視進場等飛航作業之飛安疑慮,麗威籌備處及經濟部能源局等機關於2015年至2016年陸續徵詢意見,民航局均表達「不宜設置」立場。後因麗威多次陳情,且考量綠能是國家政策,民航局於2016年10月同意麗威所請,由麗威進行航空研究,如研究結果經第3方獨立驗證,確認不影響飛安及機場營運,或相關影響可徹底有效排除,民航局方可例外處理。
麗威於今年3月提出最終研究結果,表示風機距桃園機場有相當距離,確認不影響桃園機場運作,無須緩解措施及任何其他變動,且該研究通過3個國外單位驗證,分別是瑞典獨立企業集團、德國空中巴士國防與太空公司及英國呼叫能源。
針對該份研究,民航局邀集專家審查後,認為其研究缺乏系統化評估與驗證,且顯示風場對通訊、航管、氣象等相關設備確實有影響,卻未提出具體有效之緩解措施,故再度表達「不應設置」之立場。顯然雙方對於研究結果有不同看法。
民航局說,麗威風場的位置並不在禁限建範圍內,但對飛航作業與雷達確實有影響,認為麗威在報告中所提的風險,毫無具體有效之緩解措施,或是直接選擇忽略,完全忽視確保飛安的根本問題,痛斥「業者選擇忽略的態度令人遺憾」,並強調民航局維護飛安的立場不會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