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民報指出,警方去年11月中開始委任特務警察,包括懲教署、入境事務處、海關、消防處及政府飛行服務隊的人員,起初委任不多於100名懲教人員,他們主要負責守衛警務處長所指定的政府處所,職責包括防暴、處理突發事件等。
之後特務警察規模還在不斷擴大,今年5月約有700人,港保安局長李家超5月接受傳媒訪問稱有關計劃最少延續至年底,並擬擴大計劃,委任更多人手,至今傳言將增編至1,200人,但由於10月1日沒有嚴重示威衝突,所以估計暫不需要再增加人員。
而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稱,特務警察編制愈來愈大,擔心會否影響他們本來所屬紀律部隊的服務。他也質疑,警察對本港人口的比例已相當高,本來已有3萬多人,為何還要請其他部門協助;又批評港府限制市民遊行集會權利,派大量警察阻止人群聚集,現時警隊採取「軍事化」執勤模式,令市民壓力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