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劉承武的住戶後來更發現,劉除了在他們的社區擔任第一任管委會主委外,還在同一建商的另一社區,以及另一建商的新建案都擔任第一任管委會主委,根本就是把主委當成副業,其中,另一建商的新建案,更以超快的速度、不到半年就完成所有公共設施點交。住戶質疑,如此「高效點交」是否有替建商護航之虞?希望劉說清楚、講明白。
該住戶出示LINE對話截圖表示,劉承武為了增加其擔任主委的正當性,曾在社區群組中宣稱,他與「共同投資人」合夥買了10戶,卻不曾說明合夥人是誰,直到今年7月,某次管委會開會時,不相信劉的住戶們打算將開會過程錄影存證,不料,劉竟暴跳如雷,對著住戶咆哮,讓住戶們頓時對他口中的「共同投資人」身分若有所悟。
過去被稱為「掃黃英雄」的劉承武,曾是台北地檢署績效最好的檢察官之一,還因遭歹徒恐嚇要以機關槍掃射,曾有4個月穿防彈衣上班。他曾直言學過紫微斗數、參考北宋宰相所寫《命運賦》中的智慧來投資房地產,並誇口表示,自從當包租公以來,從來沒有空房過,強調他只買預售屋、做第一屆主委,他投資房地產賺大錢的故事,也被媒體大幅報導過。
只不過曾擔任8個社區管委會第一屆主委的劉承武,此次卻踢到鐵板,因為《檢察官守則》明文規定,檢察官擔任社區主委應向檢察署報備,但劉不僅沒報備,還遭人檢舉,最終在台北地檢署的壓力下,於10月11日辭去主委一職,後續還將面對違反行政規範的懲處,而栽了一個大跟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