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萊豬進口,多個縣市政府於食安自治條例增訂萊克多巴胺零檢出,並制定相關罰則,但行政院日前發布公文指出,零檢出與罰則牴觸中央法規,要求地方政府在明年1月1日前檢討修正。
薛瑞元解釋,《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動物用藥的殘留容許量是由中央主管訂定,當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規定不符時,就必須檢討,若地方政府仍堅持豬肉萊劑零檢出,屆時衛福部將以公告方式宣布無效。
黃偉哲表示,未來會看中央的要求,討論該怎麼修法,畢竟最後決定權還是在中央,但也認為地方政府對於萊克多巴胺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做為中央執政的參考,「不希望看到一國多制,會讓民眾無所適從」並強調國家有國家的體制,會尊重各項法規制度,但地方議會也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中央也要尊重民意。」
對於零檢出自治條例無效的爭議,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美豬開放現仍在立法院審查中,地方自治條例是否有牴觸中央規範,仍需看立法院的審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