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李威德遭最高法院判決有罪定讞後,應執行徒刑12年8月,卻因畏罪潛逃,遲遲不願到案接受執行。蘆竹分局員警在佈線調查多日後,終於查知李威德行蹤,並於昨(5)日22時30分,將他逮獲歸案。
檢方表示,台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在10月30日針對李威德一案對他發布通緝,蘆竹分局偵查隊與南竹派出所員警在佈線調查多日後查出,研判李威德可能躲藏在其父多間房產之一,立即派遣警力前往逮捕。
檢警在昨日前往屋外埋伏,並於晚間趁李威德開門準備外出時,將他當場逮捕。逮捕過程中,李威德並未反抗,在配合員警施以戒具後,隨即被帶回警局接受調查,最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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