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2 12:54 臺北時間

男網友請吃冰後才性侵獲緩刑 網友批:法院認證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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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一名女性遭男網友強上,判決出爐引發鄉民熱議;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本刊資料照)
一名女性遭男網友強上,判決出爐引發鄉民熱議;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本刊資料照)
家住高雄的女子和男友吵架,臨時上網加了彰化男網友為好友,已婚男網友開車南下,載女子到鹿港吃冰、遊玩,晚上提議去摩鐵唱歌,結果在摩鐵性侵完女子,直接丟包走人。女子報警提告,法官考量彰化男有帶高雄女去吃冰、散心,只是一時失去理智才犯案,且雙方已達成和解,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需服勞役及接受法治教育。但網友對此判決回應,這是「法院認證SOP」。
根據判決書,女子凌晨上網加彰化某已婚男子為臉書好友,隨即因故與男友吵架,向剛認識的男網友訴苦,網路談心之後,答應到彰化遊玩,男網友立刻開車南下,白天到鹿港鎮吃冰、逛老街散心,晚上又答應去摩鐵唱歌順便用餐。結果男網友不顧她的抗拒,直接壓床硬上,達陣即穿褲子下樓開車離去,交代出口服務生「出去買吃的,不退房。」
女子遭辱後追出房間哭著要求服務生幫忙攔下男網友的車,但男網友已揚長而去,服務生報警協助女子到醫院檢查,取得驗傷單等證據,控告男網友涉嫌性侵。法官審理認為,男方先帶女子去鹿港吃冰等,侵犯行為並非預謀犯案,而是一時失控,且雙方達成和解,男方支付5萬和解金獲女子原諒,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應提供240小時的義務勞務,及參加5場檢察官指定的法治教育
有PTT鄉民轉貼這則新聞,並疑惑發文表示:「這啥小?明眼人不是都知道這是要把人搞上床的前奏嗎?難道真以為一見面會跟對方說哇咩修敢,有法匠要出來解釋一下嗎?」。鄉民也紛紛回應:「喔喔 看八卦學知識 學到一招了」「厲害了…」「法院認證SOP」「法官秀斗,前面明顯鋪排預謀犯案啊」「感謝法官讓我又多學了一招」「因為有和解了啦,就找個理由幫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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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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