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22歲林男與27歲許男,在2018年8月17日至汽車旅館找來傳播小姐開毒趴,結果林男趁傳播小姐不注意的時候,偷偷把俗稱「迷姦水」的γ-羥基丁酸,加入傳播小姐的汽水中。不久後,傳播就開始頭暈目眩,林男先在廁所無視對方反抗性侵得逞,結果許男見狀有機可乘,也接連硬上傳播小姐。直到隔天早上6點,傳播小姐清醒後,才趕緊打電話報警逮捕2男。
檢方調查,林男女許男雖辯稱是與傳播小姐合意性交,但是傳播小姐拿出驗傷單表示,當天自己受到多處挫傷,不可能是自己自願的,而且一早醒來發現自己全裸的時候她有大聲尖叫,尿液中也呈現多種毒品反應,認為自己是遭到「灌毒」後輪姦。
法院審理時認為,在傳播小姐的下體中有採集到許男的DNA,認定他趁女子服用毒品後,意識不清的狀態下性侵得逞,造成傳播小姐身心受到巨大創傷,而且直到起訴後才坦承吐實,依據乘機性交罪判處他3年2月徒刑,而林男因為在審理階段死亡,判處公訴不受理。
-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