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報導,女嬰墜樓當日天氣地溫,一名楊姓快遞員恰巧送貨至該社區,見撞立刻上前救起,女嬰全身光溜溜只穿著尿布,後被送往醫院治療,她已凍得全身發紫。父親表示,孩子一直是由他照顧著,但事發時他去購買奶粉,家中只有孩子跟患有精神病的妻子,他猜測是妻子神智不清時,將孩子從家裡窗戶拋出。
據了解,3個月又29天大的女嬰,事發時在河北醫科大學第三醫院診斷出顱內出血,險休克。12月5日石家莊救助站單位送女嬰至河北省兒童醫院救治,但父親拒絕治療,並簽署《放棄治療協議書》,12月6日凌晨帶著孩子返家休養。而附近鄰居爆料,女嬰墜樓已非首次,但父親說「第一次墜樓啥事也沒有」,他平時照顧女嬰,一日餵養三至四餐,認為奶粉跟睡眠足夠,孩子養養就好了。
有公益機構志工探訪家中,看見家裡環境髒亂,女嬰的床鋪發霉,志工試圖給孩子穿上衣物及換尿布等,皆遭到孩子父親阻止。父親說孩子這樣舒服,吸收天地精華,顱內出血能自行吸收,還給女嬰吃了壯骨顆粒和薏米粉。父親甚至聲稱自己學過護理,認為孩子沒有明顯外傷,就算躺著不動也會自己好起來,說法令網友髮指。
對此,位在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的許浩律師表示,父親有能力帶孩子送醫治療卻拒絕履行義務,若出現較嚴重情形,如孩子重傷或致死,父親須承擔法律責任,且恐構成刑事犯罪。但依照具體狀況不作為故意殺人或是棄養,警方可採取強制措施將孩子送醫。目前孩子的母親已送到醫院接受治療,女嬰的家中窗戶也已加裝護欄防護,女嬰仍由父親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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