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基隆的張姓人妻結婚多年,育有1子,在2015年與已婚的李男相識,進而發展不倫戀,因李男誆稱已進行結紮手術,2人發生性行為時皆未保護措施,張女因此懷孕,丈夫發現2人姦情憤而離婚,不准張女探望小孩,張女身心受創,罹患憂鬱症及恐慌症後,自去年2月開始傳訊息恐嚇李男。
張女也將2人不倫戀一事po至網路,在李男公司臉書留言:「希望貴司用人考慮一下一個人的品德」,怒控李男為渣男。李男不堪其擾,一狀告上法院,控訴張女妨害名譽。
李男雖未親自出庭,但透過意見狀請求法官「判處最重徒刑」,不要給予張女任何寬容。法官審酌後認為,考量張女因李男不願出面才犯下罪行,且犯後有悔意, 判處張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