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中醫師被指控,在提供陳男減重療程時,為注意陳男體重高達103公斤,為冠狀動脈硬化心臟病危險因子,服用麻黃應謹慎。在得知陳男服用麻黃成分的減肥藥後出現不良反應,也沒有追蹤並調整劑量,持續開給陳男每日15顆含有麻黃的減腫三麻黃囊。
2013年7月22日,陳男在服用減肥藥後,麻黃成分使他血管痙攣,搭配的減重茶中的咖啡因還加強麻黃功效,導致陳男心肌缺血、急性心肌梗塞身亡。
劉姓中醫師被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一審判其6個月徒刑,但劉否認犯行,上訴到高等法院,稱他診療和用藥都有善盡注意義務,並無過失,認為陳男的死因為心因性猝死,並非服用減腫三麻黃囊所導致。
高院審酌證人、鑑定人證述、相關病歷、文獻,並請專家學者鑑定,認為陳男的死亡與劉姓中醫師的行為有相當的因果關係,認為劉並未注意陳男身體變化調整藥量及後續追蹤,還逕行增加劑量,甚至超過中要點中的建議用量,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後,認為劉男的行為有為醫療常規,其醫療行為具有過失,判劉男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劉姓中醫師仍不滿判決再度上訴,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背法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