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在一家知名大廠工作的博士工程師與妻子結婚十餘年、育有2子,在2016年12月時,工程師帶了多名同事回家,與妻子一起共進晚餐,卻在同月底突然要求離婚,還在隔年4月間,向老婆表示已經另結新歡,對方還懷孕流產,他為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工程師的妻子顧及夫妻情份、孩子尚未成年而不願離婚,工程師竟拒付子女扶養費,要求分房睡,更對她視而不見。結果2017年9月間,工程師不滿小三要求分手,撤回對妻子的離婚訴訟,將他和小三的對話紀錄等往來資料交給老婆,希望她對小三提告通姦。
但妻子不願照辦,工程師竟持刀威脅,甚至把老婆趕離住處,她憤而提告丈夫和小三,求償150萬元精神撫慰金。工程師出庭否認與同事不倫,是妻子疑似憂鬱症發作,時常懷疑他上酒店、外遇,並窺探他的手機、電腦,對他和同事言語騷擾、恐嚇,所以一度訴請離婚。
不過高院合議題法官勘驗工程師妻子所提供的通話譯文、丈夫與小三的電子郵件,及丈夫寫給小三的丈夫、公婆和娘家的信件,加上照片、LINE對話截圖,認定工程師與小三確有踰越朋友關係的行為,判決工程師和小三必須連帶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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