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歌手蘇明淵接法律案件20年,身經百戰,卻有太多令他遺憾的故事。他印象最深的是十多年前,一個19歲原住民少年涉嫌殺人的案子。少年因刑求自白,坦承和另外兩位流氓用石頭砸死被害人。後來一位咬定少年、但有心智缺陷的人翻供,把整套情節托出,但法院依據少年的自白判他有罪。
【律師歌手番外篇】當律師看見人性 金曲歌王為死刑冤獄犯寫歌
「當律師看到的都是人性,會覺得不是有人生來要做壞事,有些人為了賺一塊錢,有些人是衝動,有些人真的傻到、笨到,有些人是被鬼拖著走,每個做壞事的人都有一點值得憐憫的動機。」蘇明淵語重心長地說。
「我百分之百確信不是他幹的,這少年有小兒麻痺,走路一拐一拐,也有身障手冊,但法庭說他可以助跑,還拿石頭砸人,我們提出死亡時間點對不上等證據,還是被判有罪,我無法原諒自己,為什麼我沒能力找出足夠證據,讓法院採信?為什麼我找出的證據,法官卻不採信?」這件冤獄被定罪的案子,讓他至今感到無助與愧疚。
他感嘆:「法官也是凡人,他沒經歷過這樣的事,卻在做神的事情,動不動把你關起來,剝奪你生命。審判不見得公平,也不一定是正義,這是我們律師最挫折的時候,所以我幫鄭性澤寫了一首歌。」2002年鄭性澤被控告殺人,15年間屢次被判死刑,直到2017年才被宣判無罪定讞。
「我在電視上看到鄭性澤被判無罪,走出法院時,眼淚都掉下來了。記者問他恨不恨?他說我有什麼力氣恨?今天以前我是沒有將來的人,今天以後我要把每一天過得好。」他把鄭性澤案的故事揉和其他冤案,寫成《今仔日過了好就好》,並找鄭性澤來擔任歌曲MV的主角,希望能想鼓勵每個對未來失去希望的人。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