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單上的注意事項指出,被保險人若因「前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屬第3級之地區」導致隔離、隔離治療或檢疫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被保險人前往時,該地區尚未經發布為該第3級者不在此限。」然而根據疾管署公告,目前全球都為第3級警告的區域,也就是說此保險不保障現階段要出國的人,只保障持續留在台灣但無故被傳染而需隔離的保戶。
「保險停看聽」粉專則指出,且自主居家隔離不算,必須有中華民國各政府機關開立之「隔離通知書」「隔離治療通知書」「檢疫通知書」才可以理賠。
醫師林逸婷也在臉書提醒,台灣產物這張保單推銷時會說,「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隔離治療」「集中隔離」「集中檢疫」這5種都可以獲賠10萬。但實際上,「檢疫」是要從海外入境才需要的程序,且保單有寫「投保時需在中華民國境內,且前往國外旅遊而染疫不保。」也就是說,居家檢疫跟集中檢疫根本是白寫,因為不可能用得到那2項條件,只有「自己確診」以及「接觸到確診病例」才領得到理賠。
(取自林逸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