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發出新聞稿,為保障消費者採買年節應景食品的衛生安全,衛生局於農曆年前到台北市賣場、傳統市場、餐廳、食品行、小吃店等地點進行年節食品抽驗,抽驗的項目包括花椒、蔬果、竹笙、金針、堅果加工品、花生製品、烘焙食品、豆製品、木耳、生鮮水產及其加工品、糖果、生鮮肉及其加工品、米濕製品、複合式餐食、澱粉製品、蜜餞等計191件。
其中品質檢驗部分有8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4.2%。其重點檢驗項目為防腐劑、漂白劑、著色劑、甜味劑、保色劑、374項殘留農藥、21項乙型受體素類、48項多重動物用藥、黃麴毒素、硼酸及其鹽類、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總量、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重金屬等,品質檢驗結果以花椒不合格率最高(80%,4件/5件),分別檢出1至3項殘留農藥;白蘿蔔、花瓜、絲瓜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此外,「金針」有1件被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超量。
衛生局表示,品質檢驗添加物不合格之產品,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第47條規定,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處分販售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殘留農藥不合格之產品,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除了品質檢驗,衛生局也對70件包裝食品進行標示檢查,其中3件烘焙產品、1件開心果及1件葵花瓜子,共計5件產品不符合規定,主要違規原因為未標示淨重、檢出食品添加物但外包裝未標示及標示不實等。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第45條第1項處分責任廠商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或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民眾近日已陸續開始採買年貨,衛生局提醒,有氣喘病的患者,食用含有超量二氧化硫的食物,可能會產生不同程度之過敏反應,引發哮喘與呼吸困難,因此在選購金針等產品時,應避免選擇「聞起來有刺鼻味道、非自然原味」等,販售業者於必要時應取得合格檢驗報告及產地合格證明;消費者選購時應選擇包裝完整、標示清楚之食品較有保障,另建議勿過量食用加工食品,並搭配足量水分的攝取,多食用當季新鮮蔬果,以維護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