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女兒6歲得腫瘤,發病1年多就過世了。她很懂事,我很捨不得。那時沒健保,醫藥單一來就煩惱,好貴喔,一次都十萬多元。我當時做成衣加工,每天雙手在做,但錢存了就不見。醫藥費讓我們負債94萬元,前夫說離婚可以,但他不要還這些錢。
【心內話】開百萬名車的自由
前夫是我爸爸喜歡的,他說這個人很老實,又住桃園,離家近。我交南部的男朋友他都不喜歡,他說:「太遠了,妳要去做牛做馬、耕田種地嗎?」所以我就嫁了爸爸喜歡的,怎知結果更慘,結婚11年,他一喝酒就變了樣,會虐待我,這些事我都不敢講,有次我真的快痛死了才送急診。很可怕,我還是走了,不然我會發瘋。我要自己養小孩子,不要跟他在一起。
我很猶豫,帶著小女兒跟兒子,一個3歲、一個5歲,坐了2天的火車。火車上有熱水可以泡牛奶,不會被趕,中間下車走走,再換另一台車。我們3個坐一排,從桃園坐去台北,再坐到高雄,又從高雄坐回台北。在車上我想,這樣離開,沒錢怎麼辦?但一下車,我就把身上唯一的項鍊跟戒指賣掉,賣了8、9千元。
我爸媽不能接受我離婚,好像離了婚很低賤、很丟臉,我一氣之下流浪去南部。2個小孩子花費很多,補習費就要好幾千元,我1個月要賺8萬元才打得平。我那時真的沒想那麼多,只想趕快賺錢,向前看,不要回頭。我開快餐店、咖啡廳都賣不好,後來卡啦OK正流行,一個弟弟拿投幣機台來,又有一個人來放賓果機,我才開始賺錢。生意好的時候,一個晚上至少都叫2、30個小姐來店裡。
離婚後前夫開走我的車,那是我爸出錢買的,我當時還要送貨,他沒還,等於把我的路斷掉。但我不想跟他扯,他要就給他,我發誓以後我要買更多車子。開始賺錢以後,我都買百萬名車,2年就換1台,大概換5、6台。我故意開給他看,你開我的爛車,我就開得比你好。
可是,賺這麼多錢其實也沒有特別快樂,只是為了養小孩。孩子長大後我就收掉卡拉OK店,搬回桃園,在夜市擺攤、清理回收。十幾年前,夜市有小孩子賣玉蘭花欠錢,我幫他處理債務,收留他替我工作,碰到警察,他喊我乾媽,上下班我都帶著他,一起生活。後來他帶來一些朋友,都是父母離異的,有些人智商比較低,都跟著他喊我乾媽,和我一起混吃混喝。最多的時候我家住了6、7個人,我只有一個原則:不可以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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