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前年11月30日上午10時許,葉男在永和民權路上刻意將手揹在後面,站在一名女童前用手機播放A片,還播放影片的「淫聲浪語」吸引女童注意。去年5月9日下午4時許,葉男又在民權路巷弄內,以相同手法對3名少女播放猥褻影片,同年月13日,他又對另外2名兒童播放猥褻影片。
有受害者家長注意到葉男猥褻行為,在多次犯案下決定報警處理,警方受理報案後,依據監視器畫面循線將他逮捕。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葉男的行為影響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及社會善良風俗文化將他起訴。
院方最終認為,葉男雖然行為實有不該,但姑念他坦承一時因為生病、找不到工作心情不好才會犯案,而且他又擁有2名兒女,判處他拘役100日。新聞一出,引來許多網友表示「台男真的噁心」「喜歡兒童色情的真的應該強制去勢,不然就是死刑」「新北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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