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林佳龍要求台鐵職安小組應儘速釐清、處理以下5個問題,第一,電力維修車駕駛訓練、檢修施工道班都有按規定提出申請,受理申請單位是否有確實通報相關人員?第二,工務道班申請不影響行車運轉的保修作業,但未申請封鎖或隔斷路線,因此沒有派員駐站監視,此項規定是否有疏漏、應補強之處?第三,維修車維修車行駛時速是否超過限速40公里?第四,道班規定需有2名瞭望員,但現場只有1名,是否未落實人力配置的申請與審核機制?第五,台鐵人力與系統設備提升、運工機電的橫向溝通是否不足?
台灣鐵道暨國土規劃學會在事發當日就指出,道班在做道匝更換時,照理來說需封鎖路線,工程結束後人應離開軌道區域,質疑會發生意外,與三方聯繫出包、過度依賴經驗法則有關;台鐵官員昨日也坦言,電力維修車及道班人員都有按規定申請,疑似是現場聯繫出問題,不過肇事車撞上道班人員後,又行駛了逾120公尺才停下,疑似未依標誌減速慢行,有超速的情形。
台東地檢署傳訊肇事車的陳姓實習駕駛員和鍾姓指導員,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認定陳、鍾2名被告過失致死罪嫌重大,各以1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證人則請回,由於尚未訊問重傷住院的男子,因此施工編組中的各自職掌仍待釐清,相關細節將持續深入調查,以釐清事發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