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與邱女結婚8年,目前育有2子,夫妻生活原本幸福美滿,二人在次子出生後,妻子因從事新娘祕書工作,要求買車作為上下班交通工具。半年後,妻子開始藉詞工作需要,經常開車外出,陳男關心詢問去向,卻常被妻子怒目對待,埋怨他過問太多私事。
某日,陳男見妻子因忙於工作,沒有時間清洗愛車,因此自告奮勇幫太太洗車,意外發現車上有行車紀錄器,好奇下播放聆聽,竟聽到妻子與小王在車內的呻吟聲,二人還有多段曖昧對話,讓陳男當場氣昏。
邱女在錄音中說:「不要再弄她,你看整個褲子都濕了、內褲都濕了,你自己摸!」。語畢,沒想到小王竟接話:「我摸!我摸!」,此時邱女又嬌羞地說:「下次請你戴套,不准給我這樣子,弄到我的裡面,也不能弄到我的嘴巴裡面!」
面對丈夫的質疑,得知自己偷吃一事已東窗事發,邱女稱既然已經這樣,她什麼都可以不要,只要能離婚就好,兩人決定在2018年10月離婚。
被戴綠帽的陳男不甘美滿婚姻被毀,且妻子對家庭背叛毫無悔意,造成他夜夜輾轉難眠,數度瀕臨崩潰,向邱女求償100萬元,希望獲得精神撫慰。
承審法官調查,陳男在2018年8月即已知悉妻子偷吃小王,卻遲至2019去年9月30 日才提起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顯已超過2年時效而消滅,雖認定錄音檔具有證據力,卻因超過追溯時效,只能判人夫敗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