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長侯友宜說明,針對館長槍擊案,警方辦案做得好就該鼓勵,若有瑕疵,就應該檢討,這兩件事不能混者談。強調要捍衛民眾安全,但也得注意風紀問題,若發生狀況,就必須坦面對調查,自己尊重警察局處理這件事的做法,該獎勵的就獎勵,有瑕疵的就檢討。
戴瑋姍則表示,侯友宜市長身為刑警出身,又當過刑事局長,對於證物遺失和可能銷贓流往的方向,應該更有能力查辦,而新北市刑大搞丟300萬限量手錶,查了2個月,還是找不到遺失的證物手錶,看來是找不到了。
戴瑋姍認為「記過是基層扛責」只是障眼法,證物遺失究竟是哪個環節出問題,經過哪些人的手?和解的50萬,究竟是辦案人員拿出來,還是拿公款私了?侯市長第一時間下令嚴查法辦,後來又改口說過程難免有瑕疵,要檢討改進,再到查無結果,默不吭聲,認為侯市長180度轉彎的態度,新北的治安根本不會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