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人小華指出,2月26日衛生局稽核完畢後,竟未將現場正在使用的氮氣鋼瓶查扣送檢,反而讓業者有機會將這些可疑的工業用氮氣送回氣體供應商,等於放任樂扉公司自行更換、索取全新的純氮氣送驗,不僅可以規避應該負擔的責任,甚至有滅證之嫌。
小華指出,如果公部門協助無良業者放水,不管大家如何努力蒐證,結果都是功虧一簣,這樣的作法也讓民眾不能接受。
針對小華的指控,新北市衛生局坦承未親自將有疑慮的氣體鋼瓶送驗,衛生局解釋,展裕公司違規行為係為使用鋼瓶標示「禁用於食品」字樣之氮氣進行米餅充氣包裝作業,稽查現場皆有衛生局及新北市調查處錄影存證,業者亦坦承在案,證據確鑿。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稽查當日即溯源查核該氣體供應商,業者提具氣體原料液態氮之檢驗報告純度為99.9999 %,故衛生局目前函請食藥署認定。但此舉不免遭人質疑讓業者有球員兼裁判之嫌。
知情人士向本刊表示,新北市衛生局在現場已發現該鋼瓶就是本次爭議之所在,基於行政調查之必要,可要求查扣檢驗;依據衛生局查處之經驗,不可能諉稱不知,卻未於現場要求業者提供該等鋼瓶,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第40條之規定;也有可能涉及圖利行為。
新北市議員劉美芳指出,新北市政府應確實針對業者違法之處進行詳查,若在行政程序上產生疑慮,不僅違背侯市長對食安的承諾,更讓主管機關形象打折,呼籲衛生局應對社會大眾說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