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今日上午赴立法院就遊艇駕照弊案進行專題報告,會前受訪表示,去年檢調偵辦後就已指是航港局同仁絕不護短、勿枉勿縱,全力配合調查,同時啟動內控機制進行檢討;至於涉嫌違法的同仁,也立即調職並祭出行政處分記大過,並撤職停用2年。
林佳龍指出,要求航港局限縮承辦人員職權,亦會針對換照流程進行檢討,此外,同單位、同一職務要落實輪調制度,以防止任何可能違法事件再次發生。
台中地檢署去年接獲檢舉,指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可以花錢買到遊艇駕照,調查後發現,54歲宋立恒自1989年4月20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止,於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擔任技佐,負責船員卸任職簽證,遊艇及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核、換發、補發等監理業務。
中檢發現宋立恒最早可追溯至2007年開始收會販賣駕駛執照,他涉嫌勾結代辦業者,每張遊艇駕照以5,000至8,000元賤賣給業者,業者再以1萬至3萬元轉售給想拿到遊艇或小行動力船執照的民眾。
宋立恒到案後坦承犯罪,並共出部分行賄人,檢方調查後認定有45人花錢買照,宋個人不法所得約36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行賄、偽造文書等罪,將宋男、代辦業者掮客及買照民眾共計51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