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姓名條例》規定,民眾以「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為由改名,以3次為限,雖然「張鮭魚之夢」說自己已用完3次,未來只能想其他方法解套,但台中市民政局長吳世瑋今(19日)表示,經查,「張鮭魚之夢」只改過2次名字,1次是小時候,1次是現在,因此還有1次可以改成他想要的名字。
不過,「張鮭魚之夢」日前表示,他是瞞著父母改名,且已用完3次額度,就讀中醫系的他,未來可能會被稱為「鮭魚醫師」,目前想到的對策是,以後生小孩也以「鮭魚」命名,自己就能改回本名。
但律師林智群在臉書發文表示,指張同學「明顯沒看懂法條的結果」,依據《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若張姓同學與他的小孩一樣叫「鮭魚」,「那是『你的小孩』可以申請改名,不是你喔!」林智群表示,張姓同學為了自己莫名其妙的想法,「你的小孩一出生還要先被取名鮭魚,人生第一個烙記竟是如此無情,我只能幫哭哭了。」
2015年以前,《姓名條例》規定名字只能改2次,後修法增加到3次,民眾可以為了轉運改名、也可以為了選舉改名,像是2018年YouTuber邱威傑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台北市第三選區(松山區、信義區)市議員時,將名字改為「邱議員」,同年再改回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