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裁定罪成7人分別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法官批准7名被告中5人繼續保釋,還押黎智英及梁國雄2人,本案將於16日宣判。
據《立場新聞》報導,法官胡雅文認為,從新聞片段顯示遊行隊伍中有指定領袖,且集結由超過30個持有共同目的的人士組成,數以千計的人士在街上遊行,隊頭一路高喊口號,卻沒有要求人群從最近的地鐵站離開,並非「流水式」疏散群眾。
法官指出,口號則顯示組織和參與意圖,且由隊伍行至遮打道時,所有人放下橫額宣告遊行結束,證明這是有始有終的遊行,此舉違反《公安條例》未經批准集結。並認為所有被告都與泛民派有關連,不少被告因民主立場知名,其中還有3位受過法律訓練、非常有經驗的律師,毫無疑問對《公安條例》非常熟悉。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譴責北京當局侵害香港的民主及人權, 和限縮香港人民集會遊行權利的作為,對此表達高度遺憾。並呼籲北京唯有與香港人民展開誠懇對話,才能化解爭議,讓香港社會回歸平靜。民主的台灣會持續相挺香港人民、相挺自由民主的普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