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運安會昨(6日)公布的調查報告指出,該工地在當時明顯不是停工狀態。該邊坡整治工程進度雖僅剩下1%,但依照包商與台鐵簽訂的合約,展延工期規定僅能到4月下旬,若違約恐遭一天開罰12萬元(標案金額1.2億元的千分之一);李義祥很可能是擔心來不及完工會被罰款,所以鋌而走險偷偷施工。
由於廠商明顯違反合約規定,台鐵可撤銷合約、勒令停工,並依照《採購法》將將包商停權、列為黑名單;且列車受損嚴重,台鐵還可能對李義祥等人提出超過10億元的天價求償。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表示,目前已傳訊超過10人釐清案情,後續也不排除增列嫌疑人,台鐵在4日也已向花蓮地院聲請假扣押包商的3億7600萬元財產獲准,法院也在昨(6日)查封李義祥與東新營造的不動產、車輛、存款等財產,防止李等人有機會脫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