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中央廣播電台工會前理事長江明聰,被控妨害名譽案宣判,他獲判無罪,民事官司也勝訴。這件官司起因於江明聰不滿央廣被「萬年主管」把持、弊端叢生,前年向立法院陳情,並上書總統府,直指耗資15億元的「分台整併案」欺騙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涉及偽造文書,還指央廣不遵守法令,被勞動部、健保署祭出高額罰款,但主任祕書吳瑞文、行政管理部經理陳錦榮等人卻利用職務浮濫興訟,控告廠商、員工以求自保。
央廣認為江明聰的言論涉及妨害名譽,一狀告上法院,但法官審理之後,認定江的說法可受公評,判他無罪,等於間接認同央廣積弊已深,是該好好檢討。
除了工會前理事長的指控,央廣的萬年主管們還涉嫌詐領陸委會的補助款。資深員工Y先生透露,央廣負有政令宣導的任務,陸委會每年都會編列預算,委請央廣製作對中國大陸播送的節目,今年預算高達875萬元,但款項的核銷大有問題,其中不少經費可能被主管侵吞。
Y先生說,台內一位導播製作的常態影像節目檔,竟被拿去充當今年陸委會委製節目「與台灣有約」使用,該導播透露,類似情形不止一次,也就是說,央廣管理階層會拿A節目充當陸委會B節目的影音檔、核銷相關經費,但既然是專款委製、編列製作費,就不該「一魚多吃」,否則就是詐領,而陸委會撥給央廣的錢到底去了哪?沒人知道。
Y先生拿出一張單據作為證明,該單據是已故媒體人葉柏祥上節目領取的來賓車馬費1千元,上面有他的簽名,也有主持人李芝菁的簽名,「事由」是陸委會當年委製的「潮台灣」節目,但事實上葉根本沒上過該節目。
Y先生說,央廣拿其他節目的車馬費核銷陸委會節目的預算,行之有年,許多員工甚至被逼作假,但因帳目未公開,除非檢調介入,否則這筆爛賬恐怕永無釐清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