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因為前工會理事長江明聰上書總統府,痛陳央廣萬年主管把持,造成採購、人事種種積弊,因而提出告訴,4月15日宣判,央廣民刑事皆敗訴;除了前理事長控訴的弊端,資深員工Y先生透露,陸委會每年都會編列預算,委請央廣製作對中國大陸播送的節目,今年預算高達875萬元,但款項的核銷大有問題,其中不少經費可能被主管侵吞。
其詐領補助款的方式,係拿A節目充當陸委會委製B節目的影像檔,或拿其他節目的來賓車馬費,核銷陸委會委製節目,不少員工被逼作假。
此外,2016年政府斥資15億元的「央廣分台遷建整併計畫」,因為某台內高層的哥哥經營消防設備公司,因此央廣執意要設置「消防細水霧」系統,而機房內有高壓電,水能導電,該設施將使工作人員陷入危險中,但即使德國原廠來函警告,央廣還是堅持設置,也因此,消防安檢遲遲未通過,使用執照也一直無法取得。
消防設施之外,最重要的「幕型天線」更新也出包!原本可以發射電波至中國黃河以北,更新後僅能發射至長江以南,當然無法驗收,但央廣卻連行政院都騙!謊稱已經驗收通過,而NCC不知情而給予頻道,央廣多年來卻在無使用執照情形下播送,去年法院判決定讞,廠商不負申請使用執照責任,央廣高層也坦承,為此案已經處分不少人。
另有1名員工投訴,央廣「假承攬、真雇用」,使得1成員工為保工作權而與央廣對簿公堂,但央廣幾乎全部敗訴,被勞動部、健保局罰款1500萬,該員工透露,央廣不遵守勞動法令,是為了控制員工,好在「紅白單」(來賓車馬費單據)黑箱作業,逼迫員工在空白紅白單簽字。
如此可能涉及刑法的弊案,央廣高層先是坦承疏失,但堅持錢沒有進入私人口袋,並將原本將督導不週的主祕吳瑞文、節目部經理袁碧雯調職、記過,但後來又說這2位萬年主管「勇於承擔歷史共業」,留任原職,只剩不痛不癢的記過處分。
央廣因為政府每年編列4億元預算,幾乎不用賺錢養自己,如此特殊背景,即使經過2次政黨輪替,萬年主管還是把持一切,屹立不搖,恐怕,這才是歷史共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