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先生說,更離譜的是,這項15億元的「分台遷建整併計畫」,竟由一間資本額僅1,200萬元的工程公司得標,該公司與央廣高層關係匪淺,儘管工程弊端連連,包括發電機、機房、熱交換器,以及用來存放輸送線與電路板的「矩陣開關房」等等,都充斥不符規格的情形,但央廣高層還是護著這家公司。
甚至,連最重要的「幕型天線」也出狀況。C先生說,幕型天線是將訊號發送到世界各地的重要設施,央廣包發的天線原應將訊號發送到黃河以北,但設備更新之後,卻只能發送到長江一帶,結果當然無法通過驗收。
為了處理此事,央廣高層先以「減價驗收」的方式通融這間工程公司,但即使減價、降低標準,還是無法驗收過關,但因行政院嚴格要求須在2016年6月底完成驗收,膽大妄為的萬年主管們竟欺瞞行政院及NCC,謊報驗收合格,然後在該年9月2日,發文要求廠商將不合格之處改過來。
C先生說,就算欺騙行政院,讓廠商「補考」過關,但也不等於可以取得使用執照,因為消防細水霧系統讓安檢遲遲無法通過,加上當年有工會成員把此事向媒體爆料,結果原本「你儂我儂」的央廣高層與廠商,開始互咬、互告。
央廣將無法取得使用執照的責任推給廠商,官司打了多年,去年最高法院判決定讞,法官認為,短波發射器、幕型天線等設備採購及安裝工程,廠商雖然負有申請雜項執照的責任,但不負天線鐵塔使用執照申請的義務,且相關工程中,雲林褒忠分台已驗收,因此判決央廣必須返還廠商九百多萬元保固金,責任在央廣。
C先生透露,央廣分台的使用執照直到去年才取得,這些年 NCC給 予頻道,央廣卻是用無照的天線發射,顯然違法,民營電台如果無照發射電波、播出節目,被抓到鐵定斷訊、開罰,甚至強制沒收發射設備,但央廣違法卻完全沒事。C先生強調,這些行為可能觸犯《刑法》的貪瀆及偽造文書罪,不過,牽涉其中的央廣高層不但全身而退,甚至還有人升官!